
1月26日,山西省太原市市集监督处置局公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表露,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后勤做事中心因在代收小区住户电费进程中存在不奉行政府订价、违法涨价收费的行径,被照章处以罚金3.5万余元。
{jz:field.toptypename/}处罚决定书表露,2025年4月3日,太原市市集监督处置局收到投诉反馈老军营小区(南区)林业厅北院电费收取存在价外涨价的行径(每度电0.52元)。2025年4月11日,轨则东谈主员至太原市双塔西街76号林业厅寝室对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后勤做事中心代收电费行径进行了现场检查。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后勤做事中心端庄林业厅寝室住户的物业及水电费代缴做事。该小区属于尚不具备要求的合表住户用户,未奉行住户道路电价,按照山西省发改委关系文献限定,电费圭臬应为每千瓦时0.487元。
可是,自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时刻,该中心在向林业厅寝室510户住户收取电费时,私自按每千瓦时0.52元的圭臬进行收费,高于政府订价。经核算,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当事东谈主向住户共售出电量2174178千瓦时,本色收取的电费共计为1130572.56元,按照政府订价0.487元/千瓦时,应收取电费1058824.686元,多收取电费71747.874元。
由于当事东谈主积极相助市集监管部门走访,果然讲述行恶事实并主动提供把柄材料,于2025年5月已将住户用电电费降至每千瓦时0.487元,并将行恶收取的电费在案件走访闭幕前一都退还,主动排斥危害效力,太原市市集监督处置局决定对当事东谈主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东谈主改正上述行恶行径,决定对当事东谈主罚金35873.94元。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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